城市园林绿化_共创市园林绿化建设绿色文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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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林地流转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作者: 城市园林绿化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6日 12:25:04

林地流转对林业经济发展无疑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但也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主要是参与林地流转的各方法律意识不强,不去林权办证中心办理林地流转变更手续,私下达成林地流转协议,于是在特定环境下就产生了诸多隐患。林地使用权在进行流转时,需要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必须要注意什么问题?中国景观网小编大家整理介绍下签订林地流转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林地转让合同的7个注意事项

一、林地流转合同一般应该包括的内容有

1、签订合同的主体,即流转各方当事人及其具体信息,同时还应当明确是何种经营主体类型;

2、林地类型、坐落、四至、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等;

3、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起止日期;

4、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5、林地被征收时的利益分配;

6、合同期满时林木的存量及该林木的处置,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7、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在签订流转合同时,还应当附上流转林地的四至范围图

林地流转

二、在签订林地流转合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除此以外的林权流转是否需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流转各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4、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发同意;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5、对于集体林地,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6、以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注意《合同法》中对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此外,出租后转租的,应当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7、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最长期限为70年。同时,如果是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能超过该林地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

签订林地转让合同时存在的隐患

1、林地非法流转造成目的偏移

林地流转主要目的是以林地为市场要素,争取更多的人力、财力投入到林地上,推动森林资源更好更快向前发展,而有的林地流转成了变相买山卖山,打着林地流转的幌子,林权改革对林木进行毁灭性砍伐,谋取即得利益,一旦被人举报受到查处,流转双方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自己进行林地非法流转交上一笔高昂的学费。

2、林地非法流转纠纷难解

村民之间进行林地流转可以方便各户就近管理经营,而在进行林地流转时,一些村民觉得到林权办证中心进行变更登记比较麻烦。说不到那一天,公路、铁路及城镇建设等大型工程开工建设,被流转的林地在红线范围内,每亩可补偿上万元甚至更多,林地出让方就有可能反悔,矛盾纠纷要经过反复调解,从而在农村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3、林地非法流转经营跑偏

新农村建设加快,生态旅游热,林下养殖、种植走俏的大背景下,一些投机商人,打着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养殖、种植的幌子得到非法流转林地。在其林地上以修建生态旅游配套设施为由,大肆开山取石,进行石质建材经营,破坏林地和植被,或组织村民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和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来谋利,给林地和森林植被带来满目疮痍。

以上就是中国景观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林地流转应该注意的7个事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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