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号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号,我部组织开展了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广州珠江新城H-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56号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广州珠江新城H3-2地块珠光商务大厦B塔等19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2012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2012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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