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16日下午发布公告称,2019年9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9]8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3427.3101万股股份的方案。此次股份受让完成后,朝汇鑫持有东方园林13427.3101万股,占总股本的5.00%。该批复自发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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